推荐语:七旬老人,热心公益,帮困助学,捐献遗体。你是社区的好心人,你是社区人民的骄傲!
王从光住在新繁镇金地社区,1938年10月出生于一个普通农民家中,今年74岁。他常年默默资助贫困学生,热心帮助周围有困难的群众,向区红十字捐献遗体,赢得了社区干部群众的一致认同。
王从光的妻子早在1976年因病去世,他独自抚养着一双儿女。随着时间的推移,儿女成家立业。2007年10月,为支持家具园区建设,王从光带头拆迁,搬进金地社区,一个人独自居住,平时靠修剪花木和养老金维持日常生活。
王从光每月能领到1174元养老金,他为金地社区和东湖公园修剪花木,每月能领到1300元工资,两项收入加起来一共2474元。每天清晨5:30,王从光准时起床,简单地吃过早饭后,他出门修剪花草,开始了一天的辛勤劳作。他的吃穿非常节俭,社区物业管理公司为他发放了两套修剪花木的蓝色工作服,他常年的穿着就是这两套工作服。他每天中午煮一小锅米饭,炒一个素菜,就够中午和晚上吃两顿了。但是,王从光对周围需要帮助的人,却常常倾囊相助。
2003年9月的一天,他看见一位来自仁寿的贫困女学生因无钱交学费而哭泣,他就把自己口袋里所有的钱全都塞给了那个女孩,他一共给了女孩1750元。资助了女学生后,王从光才发现自己这个月的饭钱都没有了,他又向姐夫借钱,才勉强度过了那个月。
他常常说,在党的领导下,自己过上了幸福的晚年生活,自己一个月有两千多块钱,吃不完,用不完,生病也有保障,用来资助贫穷学生,再合适不过了。2003年以来,他先后资助过新都职高、新繁二中、高宁小学、清凉小学的4名学生,他每学期给这些贫困学生600元生活费,每年资助贫困学生的生活费达5000元以上。
多年前,王从光看到电视新闻里一则关于捐献遗体的报道,他也产生了捐献遗体的想法,却引起了儿子王继根和女儿王继琼的坚决反对。为放下儿女的思想负担,王从光说:“人都是要死的,我捐献遗体只是想对祖国的医学事业做点贡献。现在我生活得很幸福,这都是国家给我们带来的好日子。我希望死后能将自己的遗体捐献给国家,捐献给那些从事医疗工作的同志们。如果我捐献的眼角膜能让其他的病人恢复光明,就一定要取下来给病人用。”终于,王从光说服了儿女。 2009年12月14日,王从光向成都市红十字会郑重地递交了志愿无偿捐献遗体申请书,王从光的儿子、女儿、孙子分别在近亲属同意书上签字,支持王从光捐献遗体的做法。
金地社区居委会妇女主任何伯琼说,认识王从光老人,纯属偶然。2011年8月的一天,天气炎热,她从新繁坐公交车去新都。她左手挎着背包,右手抱着8个月大的小侄女,艰难地上了车,当时车上人很多,没有空座位。正在何伯琼为难之时,一位七旬老人主动为她让座,而老人则拉着公交车的拉环,忍受着颠簸之苦。后来,何伯琼才知道,这位主动为她让座的老人和她同住一个社区,是社区里传扬已久的好心人——王从光大爷。
一位74岁的老人,热心公益,用自己每月为数不多的养老金和工资帮困助学。他捐献遗体,是以另一种方式延续生命,以捐献遗体的方式作人生最完美的谢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