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成都市新都区民政局
关于印发《成都市新都区志愿者星级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区各单位:
按照《成都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成都市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工作安排>的通知》(成文明委发〔2016〕1号)、《成都市志愿者星级评定制度》(成文明办发〔2014〕62号)精神,为推动全区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现印发《成都市新都区志愿者星级评定实施细则》,请各镇(街道)、各部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成都市新都区精神文明 成都市新都区民政局
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19日
成都市新都区志愿者星级评定实施细则
为促进我区志愿者服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增强志愿服务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推动志愿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成都市志愿者星级评定制度》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建立以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的志愿者星级评定制度,对获得相应星级的志愿者进行表彰和鼓励。
一、基本条件
(一)在成都志愿者网(成都志愿者APP)或中华志愿服务网正式注册、登记的志愿者并开展相关服务工作的新都区全体志愿者(义工);
(二)思想积极向上,服从安排,自觉遵守服务时间,按质、按时完成相关社会服务事项;
(三)服务热情周到,态度谦和,尊重服务对象的合理意见,满足服务对象的合理要求;
(四)积极主动完成既定的服务任务,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切实做好服务工作;
(五)维护志愿者形象,树立团队意识,发扬集体主义精神,志愿者之间交流与合作融洽;
(六)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节约活动经费;
(七)遵纪守法,规范服务;
(八)开展志愿服务期间有3次以上(含3次)被服务对象投诉者,将被取消星级评定资格;
(九)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弄虚作假的,三年内不得参与星级评定,并扣除志愿服务弄虚作假的服务时间。
二、评定标准
(一)使用范围
志愿者注册地在新都区的所有志愿者(义工)
(二)计算方法
2017年以后的志愿服务时间计算方法按照志愿者在成都志愿者网(成都志愿者APP)或中华志愿服务网记录的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为准。2017年之前的历史服务时间,由志愿者所在组织提交原始佐证材料并经新都区文明办认可后,可以依据评定权限给予评定。
(三)星级志愿者等级
志愿服务记录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300小时、600小时、1000小时、1500小时、2100小时、3000小时的志愿者,可以申请评定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六星级、最高荣誉志愿者。
一星级:服务时数在100小时以上,300小时以下。
二星级:服务时数在300小时以上,600小时以下。
三星级:服务时数在600小时以上,1000小时以下。
四星级:服务时数在1000小时以上,1500小时以下。
五星级:服务时数在1500小时以上,2100小时以下。
六星级:服务时数在2100小时以上,3000小时以下。
最高荣誉志愿者:3000小时以上。
(四)评定权限。
1.一、二星级志愿者由个人根据服务的时间提出申请,志愿服务队(组织)审查,服务所在地的社区(村)、镇(街道)、部门(单位)、高校、社会公益机构推荐意见,区文明办、区民政局审核评定。评定结果报区文明办、区民政部门备案。
2.三、四星级志愿者由个人根据服务的时间提出申请,志愿服务组织审查,服务所在地的社区、镇(街道)、部门(单位)、高校、社会公益机构推荐意见,区文明办、区民政局组织审核和联合评定。评定结果报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备案。
3.五、六星级志愿者由个人根据服务的时间提出申请,志愿服务组织审查,服务所在地的社区、街道(镇)、部门(单位)、高校、社会公益机构推荐意见,区文明办、区民政局联合审核,市民政局、市文明办联合审核评定。
4.最高荣誉志愿者由个人根据服务的时间提出申请,志愿服务组织审查,服务所在地的社区、街道(镇)、部门(单位)、高校、社会公益机构推荐意见,区文明办、区民政局联合复审,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审核并公示社会后,联合评定最高荣誉者资格。
三、评定规则
(一)志愿者星级申报评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由区文明办另行通知。
(二)在多个志愿服务组织开展服务的志愿者应以最多服务时间的志愿服务组织申报评定,在其他志愿服务组织服务的时间,由该组织出具服务记录证明,其志愿服务时间应累计计算。
(三)志愿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星级评定申请,逾期申报者,当次星级评定不予受理。
(四)星级志愿者评定前,在新都区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五)星级志愿者评定主要采取审查相关资料、听取服务地公众评价、了解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式进行。
(六)志愿者累计服务时间达到规定的小时数,可直接申报相应的星级评定。
四、表彰与奖励
鼓励有条件的志愿者组织通过多种方式对优秀志愿者进行慰问和奖励。区文明办和区民政局将根据评审和公示结果确定新都区星级志愿者人选,在其注册信息上进行相应标注,并通过报刊、网站、微信、微博等公众媒体进行宣传褒扬,适时进行表彰。(具体表彰奖励办法由区文明办另行出台)
五、其他规定
(一)星级志愿者评定档案资料由区文明办参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妥善保存。
(二)对星级志愿者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志愿者,可申请评定机构或部门重新核定,也可向市文明办申诉,由市文明办适时组织复评。
(三)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5年。
成都市星级志愿者申报表
填表日期: 申报星级: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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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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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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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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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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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及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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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志愿服务组织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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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注册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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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服务时数(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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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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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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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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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迹简介 |
(本栏填写300字左右事迹概述,并附服务时长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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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请注明获奖时间、颁奖机构和奖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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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所在地 社区 (村)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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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 (镇乡)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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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县级志愿服务组织或大专以上院校级志愿服务组织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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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县民政局、文明办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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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市文明办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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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由申请星级认定的志愿者本人填写。
2.此表由负责评定等级的志愿服务组织或部门保存备案。
星级志愿者汇总表
填表日期 : 填报单位:
序号 |
申报 星级 |
姓名 |
性别 |
所在单位及职务 |
所属志愿服务组织及职务 |
参加志愿服务年限 |
累计服务时数 (小时) |
联系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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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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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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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由志愿服务组织机构填写。